1.城市间交通费票据行程不完整、不连贯的,报销时需提供纸质说明。出差期间未产生住宿费用的,报销时需提供说明或相关证明;
2.除火车、动车、高铁票据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之外,其他费用原则上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,并在报销时提供公务卡支付的结算截图或小票(热敏材质的小票需加附复印件);
3.会议(符合在华国际会议的除外)住宿费、伙食费及其他费用,使用【国内会议】网报模板填报;在我国境内举办的、与会人员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的会议费用报销,使用【在华国际会议】网报模板填报;